深圳市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深会学[2014]39号
各有关人员: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9号)和《深圳市会计学会关于实施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深会学[2014]20号),现将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电脑)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以财政部新版考试大纲作为考试范围,并统一使用财政部的新版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科目为:《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所有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一次性报考三科且全部合格,才能到所在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三、网上报名
2015年1月4日起,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直接报考方式(报名网址:https://acc.szfb.gov.cn/,考生须严格按报名流程操作,填写本人信息并报考全部三科科目缴费成功后,直接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流程:考生注册-完善信息-照片维护-考生报考-打印缴费通知书-缴费时限内缴费-打印准考证-安全退出。)
(一)考生注册和完善信息。
首次登录会计从业资格报名网址,按照报名页面的提示信息注册用户,再如实完善相关信息。若发现信息有误,请在“完善信息”修改(注意:填报的姓名、有效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必须与考试时出示的证件一致)。有效证件:国内居民使用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士用“港澳台身份证”、外籍人士用“护照”,现役军人为“军人证”。
(二)考生上传照片。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照片维护”中输入相片回执上的ID编码,考生网上报名前先到具备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条件的照相馆拍会计考试专用照片(也可上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中心http://www.rzzx.com.cn/自助上传并认证),待照相馆上传照片后领取《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码照相回执》。
(三)考生报考。
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考区、考点、考试科目、考场,根据系统提示的允许时间进行报考确定,考生可在规定的报考时间范围内自由选择考试日期。
(四)打印缴费通知单。
点击“我要打印缴费通知单”,缴费方式有:1.网上平台直接支付;2.持缴费通知书到定点银行柜台缴费(定点银行详见缴费通知书)。
报名缴费不接受转账,打印缴费通知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缴费,否则需要重新报考。
缴费完成后即视为本次报考成功,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收费不予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点击“我要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横向格式,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考生报考时填写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使用虚假证件,在后续申办过程验证时会取消其资格并记录在案。
四、考试地点、时间和方式
从2015年起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行常态化考试,考点定为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红荔考点,每周日至周五常年开考(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报名系统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考生网上报考成功后直接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无需再加盖公章,考试时与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使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三科连考,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实务操作题等。考试实行无纸化,通过考点电脑答题。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每科开考30分钟后才可交卷进行下科目考试,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三科考试,每科考完后当时显示成绩。每科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报名费为:65元/科(收费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182号文件和粤价函[2010]131号文件)。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相关问题可上报考网站阅读报名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报考咨询电话:25578785、83256125。
(二)财政部对2009年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考试教材为:《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生可前往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红荔考点自愿购买。
(三)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考试全部合格后,考生可以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打印成绩。成绩合格,15个自然日后考生可到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三科合格者,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可以向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携带深圳市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局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可在网站https://acc.szfb.gov.cn/上免费下载,原件1份);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3.有工作单位的需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2.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深圳市会计学会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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